电影鉴赏:《香水》如果当作一部犯罪片来看就大错特错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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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八世纪,让-马普蒂斯特格雷诺耶(本韦肖 Ben Whishaw 饰)出生在巴黎最肮脏、最恶臭不堪的地方——鱼市场上。格雷诺耶天生对气味有着惊人的天赋:无论恶臭还芳香,他都一一记住,并能轻易分辨各种气味。 当他在孤儿院长到13岁的时候,被院长卖给了制皮匠。格雷诺耶在制皮铺过着犬马不如的生活。机缘巧合,格雷诺耶在香水巴尔蒂尼面前展露了其过人的天赋,进入了香水铺工作。但格雷诺耶并不仅仅满足于制作出世界上最芳香的香水,他梦想学得如何保存万物气味的方法。巴尔蒂尼告诉格雷诺耶香水的起源地在格拉斯,那里的人知道保存气味的方法。格雷诺耶拿着巴尔蒂尼的推荐信来到了格拉斯。   格雷诺耶爱上了青春少女的体香,为了把这种香味保存下来,格雷诺耶最终走上了杀手的道路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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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影片开场是巴黎街市的景象,十八世纪的香都弥漫着难以想象的恶臭。巴蒂斯特.格雷诺耶出生在鱼摊旁。他矮小、丑陋,身上没有任何气味。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,格雷诺耶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。他出生后被母亲抛弃在垃圾堆里,幼年时加拉尔夫人把他作价出卖,从此,格雷诺耶以苦力活儿果腹。为人唾弃的岁月里,他梦想复制自己嗅觉内的所有气味,使它们在自己的身上得以再现。巴黎是格雷诺耶的寻香园,在塞纳河边,他邂逅了纯美善良的少女香。为了占有它,格雷诺耶掐死了卖水果的姑娘。那天夜里,他隐约意识到自己命运的方向。格雷诺耶向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克展示天赋。巴尔迪克将他买到香水作坊当伙计。格雷诺耶开始为自己试制各种香水外衣,他的香水拯救了作坊并使它显赫一时。在这段日子里,格雷诺耶发现,气味是唯一能够深入心脏的东西。它在那里把爱与厌恶区分。谁掌握气味,谁就掌握了人们的心。

  导演合乎想象地运用各种视觉效果表现嗅觉。与眼前幻化出花园美女、一滴香精如炸弹般绽放相比,那气势如虹驰骋万物之间的深深一嗅,那精准如卫星定位穿山越岭的嗅觉捕捉,红发少女突然有所感觉的回头,才是真正写意。主角犹如恶魔,给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带来厄运,攫取气味随心所欲操纵人心的奇异能力,吊足我们的好奇心。这一切跌宕起伏在平静的旁白声中娓娓道来,增添了讲述与聆听氛围。电影勾起我对传奇电影的记忆,很久很久以前那些影像形象:电视剧《罗宾汉》雾湿中传教士无望挥剑自杀,北欧神话传说中某个英雄被女妖缠身的幻影,南斯拉夫某传说中喷火口下逃避不了宿命的人们……放到今天不显稀奇,但是当童年充满神秘幻想的时候,它们适时出现,所以它们留下的印记不可替代。而《香水》,再次唤醒了尘封的印记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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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所以他所经过的地方,所接触的人,在他离去后他们的非自然死亡,并非要显示他的邪恶。着意描绘这些,虽然突出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,却淡化了主角身上的两重性。最关键之处,也是电影最难表现的地方,是他避开人世,在远离一切气味的山洞中度过的七年。这七年是他的自觉完全清醒的时期,这七年只有感觉和心理,没有情节。正是在这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环境中,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味道,他真正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荒谬性和缺乏理由,促使他作出人生最高目标的决定。这是整部故事也是主角个人的转折点。它解释了他的动机,传达了他人生的意义。但是因为没有情节,于是电影匆匆而过,用一个噩梦性场景,暗示着他的初恋情结。那么他操纵众人的狂欢场面,对他的造型的夸张就显得过于造作和厚重。电影变得头脚庞大,身体出奇地小。我们可以看到附在肌肤间的细小血脉,甚至里面的血液流动,却看不到他的心。最终电影只演化成一部传奇,原著的精神流不到毛细血管里。

  他第二次杀女人,是发现一个女孩在草房里偷情,这个女孩死的最惨,被他给煮了。抛开别人对这个人物的解读不看,单从潜意识方面分析,不难看出,他似乎嫉妒别人有正常的爱情跟性。

  他第三次杀女人,是他出钱找一个妓女做实验,可连妓女也不愿意配合他,于是他把她给杀了,其实他提炼香水的方法并不用杀掉女人,只需跟女人沟通好就行了,但自从杀了那个不愿意配合她的妓女以后,他就不愿意跟女人沟通了,直接杀掉女人处理尸体。这或许代表了某些男人因为跟异性正常交流有障碍,就对女人产生了仇恨的心理吧

  影片最后,广场上的人们闻到他用杀了13个少女提炼出来香水以后,这证明他从那些少女身上提炼出来的,不是爱!而是欲望!但此时的他却不断回想起第一个少女,可见他还是挺渴望爱的,但是他已经爱无能了

  然后总结一下就是,这是一个得不到女人爱的挫男,因为憋精而对女人产生了扭曲的态度,进而极端的对待女人的故事,可怜可恨可悲。但更可恨的是很多看客似乎把这种行为合理化?我认为写这书的作者,很明显是包含了那么些不好的心理的,可惜很多文艺女青年没有发掘作者潜意识层面的东西:

  《香水》这部片子里面有个细节:就是男主角尽管“嗅觉灵敏”,但是却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,这使得他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,所以变的不安起来。但那些美丽的女子们呢,身上的味道倒是如此的浓郁,于是他杀了那些女人做成了香水,最后又把香水倒在了自己身上,使得向来被人嫌弃的自己,成为了大家蜂拥而至的对象,最后竟然被大家吃掉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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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实这个看似荒谬的情节,反应的也是一种务实的屌丝现象,又名“屌丝的逆袭”:在我们这个社会,很多杀害女人跟儿童的男人,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,他们找不到自身的存在价值(没有气味),也只能通过杀害比自己美丽善良的人(有香味的人),这样一来,自己也沾了受害人的光,变的有价值了一般。比如日本的那个食人魔,就是这样的人,之前是一个矮小瘦弱没有人关注的loser,因为杀了一个美丽的外国女人,所以竟然成了受大众关注的名人,还频繁的出书上节目,如此荒谬的情节看来现实中也不是不可能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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